台湾“公投法”修正后,规定“公投”2年举行1次,与选举脱钩,台北市议会27日率先通过“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条例”修正草案,争取恢复“公投”绑“大选”,新北市议会国民党团、无党团结联盟28日共同宣布,将于明年1月临时会提案修正“新北市公投自治条例”。
国民党副主席郝龙斌昨天上午偕同台北市议员罗智强、游淑慧赴新北市议会,与新北市议长蒋根煌、国民党团书记长周胜考及林金结、邱烽尧、陈明义等多位议员,共同宣布支持修改“新北市公投自治条例”。
游淑慧认为,地方“公投”针对地方事项有急迫性需要才会成案,未来新北市完成修“法”时,如果台交通部门还执意把北宜高铁或北宜直铁经过翡翠水库,双北民众就可以“公投”表决,“如果一定要2年1次‘公投’,工程都已经招标了,请问市民还有什么可保障?”
游淑慧说,台北市“公投”修正版本特别提出,当台湾人民发起“公投”,在“公投”成案以后1到6个月内必须投票,遇“大选”则合并投票,减少地方财务支出与人力耗损,希望台当局尊重地方自治权限。
郝龙斌表示,民进党用粗暴手段阉割“公投法”,希望新北市议会也能通过“公投自治条例”,用地方包围台当局的方式,让民众真正行使直接民权。
周胜考表示,“公投”是对人民保障,“执政党”改为2年一次,违背台湾地区“宪法”对人民创制、复决权保障,新北市议会国民党团决定比照台北市议会,修改“新北市公投自治条例”提案修正,预计下个会期也就是明年初提案。
来源:台湾《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