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机构4日临时会处理“政治档案条例”,国民党“立委”高举“拼经济无能,搞斗争最行”标语(右)抗议,民进党“立委”则举“档案中找到真相,暗夜里不再哭泣”标语(左)互呛。(姚志平摄)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为了让更多威权时期的档案手稿曝光,台湾立法机构昨三读通过“政治档案条例”,赋予“国发会档案局”有权征集、整理、开放应用威权时期的政治档案。由于林宅血案、陈文成命案等卷宗都被台“国安局”列为机密,“新法”明定,保密逾30年且不适用“台湾机密保护法”的档案,将自动解密;“新法”并增订“细胞条款”,政治档案中的检举人、抓耙仔有可能曝光。
“政治档案条例”是“促转条例”的配套,主管机关为“国发会档案局”,但“促转会”可依据“政治档案条例”,要求公私部门提供数据,“促转会”所进行转型正义调查时,手上就多了一项利器。
国民党团痛批民进党拼经济无能,搞斗争最行。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说,民进党推动“立法”是为选举操作,而且台当局“立法”要求征集政党或私人的档案,恐涉台湾地区“宪法”财产保障问题,有违“宪”之虞。
虽然国民党团昨提修正动议,要求将主管机关改为有任务期限的“促转会”,并删除毁损档案刑责,但在民进党人数优势下,仍通过民进党团再修正动议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