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合1选举,新北市双溪区鱼行里曹姓里长涉嫌贿选,透过1名吕邱姓桩脚,将1万2000元(新台币,下同)现金交付给里内的吴姓住户,由于吴民家中有5口,吕邱女向吴约定好有投票权的家人要把票投给曹男。最终曹男以254票最高票连任当选。基隆地检署侦办后,谕令曹男以10万元交保候传,吕邱女则被起诉。
据报道,日前有民众向新北市瑞芳警分局检举,指出曹男涉嫌绑桩,透过吕邱女以每票2000元做期约贿选,将1万2000元现金交给里内特定住户,而这户人家共有5名具有投票权的选民,约定这家5口在投票日当天,一定要把票投给曹男。
检警获报后,昨(19)日见时机成熟,将曹男、吕邱女拘提到案,并查扣疑似贿款的7万2000元等物,同时也传唤9名证人,经漏夜侦讯后,认定曹、吕邱涉嫌贿选犯情重大,谕令曹男以10万元交保候传,吕邱女则有串证之虞,检警随即向基隆地院声请羁押吕邱女获准,并扩大侦办。
检警调查,吕邱女在选举前6天,也就是今年11月18日,相约吴民出门谈事情,当场就把1万2000元现金塞给吴,约定吴将钱分发给家人,请家中具有投票权的5人,在投票日当天务必把票投给曹男。
吴民明知是贿款,当场却仍收下钱,接着就把钱交给同户的3位吴姓选民,还来不及将另外2笔钱转给屠户的谢姓、吴魏姓选民时,就东窗事发,遭警方查获。吴民到案后,则坦承犯行,检警便将吕邱女依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起诉,并持续扩大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