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选会”前主委陈英钤(右)、副主委陈朝建(左)因处理“九合一”选举及“公投案”争议不断,而遭民众告发,台北地检署已针对陈英钤挨告7案侦办中。(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资料照片)
陈英钤挨告案件一览表。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遭质疑“假请辞真休假”干领30万元(新台币)年终奖金的前台湾“中选会主委”陈英钤,因承办今年“9合1”选举选务、“公投”绑选举过程惹议,被质疑为“西厂”,不少人提告。台北地检署表示,陈英钤因处理“公投案”及重新公告等事件被告发违“法”,目前检方已经签分7件“他字案”侦办中,罪名包括渎职罪、伪造文书罪、违反台湾地区“公投法”、“选罢法”等。另“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也是被告,检方会依“法”调查处理。
北检目前将陈英钤挨告的7案,指派由1名项目检察官侦办。据了解,检方在“九合一”选举期间,即已经先搜集相关数据,选后会依“法”处理,不排除传唤陈英钤、陈朝建2人说明。
陈英铃被告发的7案,包括国民党因不满“中选会”公布2008年民进党的入联“公投”联署156万6593份,比民进党宣称的272万6499份,少了116万份,认为“中选会”意图伪造联署数,藉此美化入联“公投”合格率,影响“九合一”选举与“公投”公平性,告发陈英钤涉嫌“刑法”伪造文书罪、违反“选罢法”。
“中选会”11月2日将“反核食公投”和“另立同婚专法公投”等4个“公投案”重新公告,并将“行政院”意见书纳入,引发提案的国民党、“下一代幸福联盟”不满,认为“中选会”重新公告,会妨害民众行使“公投”权利,恐影响“公投”结果,分别到台北地检署告发陈英钤、陈朝建2人涉嫌“刑法”渎职罪及违反“公投法”。
此外,幸福盟因于今年4月发起3项“爱家公投”案时,不满陈英钤主动发布新闻稿,认为陈英钤不中立,对“公投案”“贴卷标”,透过媒体放话“带风向”,妨害民众“公投”联署及投票权利,5月间告发陈英钤违反“公投法”。但检方认为罪证不足,6月底已将陈英钤不起诉处分,这是陈英钤唯一已经结案的案件。
原标题:前台湾“中选会”主委陈英钤挨告 北检签分7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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