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陈师孟。(中评社资料照)
台“监察委员”陈师孟先前自请调查讽扁剧案,13日才遭“监院”认定陈师孟与陈水扁有密切职务关系,应回避调查,事隔1日,陈师孟又有新动作。台“监察院”14日发布新闻稿表示,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在机密外事“安亚项目”侦查过程中,“特侦组”似将案情外泄给媒体,导致舆论审判,为了解前“特侦组”检察官有无违反侦查不公开,陈师孟已自请调查。
中评社记者致电陈师孟采访问到,先前调查讽扁遭“监院”认定应回避,此次再度调查与陈水扁时代有关的案件,是否会担心又被要求回避?陈师孟指出,他担心也没用,该做的还是要做。至于何时决定要调查此案?陈师孟答,其实就任前就有想过,对于陈水扁时代的政务官如何受到政治迫害,很多人都讨论过。
“监察院”在新闻稿中表示,2003年台湾地区外事部门与“国安会”为巩固台湾地区于“世界贸易组织”(WTO) 的权益,执行机密外事“安亚项目”,“特侦组”明知案情属极机密范畴,仍认为当时的“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与“外事部门次长”高英茂是为诈骗公款才捏造此案,尽管证人与证据均对嫌疑人有利,仍以“贪污罪”声押邱义仁,并起诉邱、高两人。
“监察院”指出,此外,“特侦组”在侦查期间还疑似将实质案情及侦查结果屡屡外泄于媒体,造成舆论审判,为了解“特侦组”是否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或触犯“台湾机密保护法”,以及有无滥权羁押、起诉等情事,陈师孟已申请自动调查。
“监察院”新闻稿转述陈师孟的意见表示,“特侦组”是否因政党轮替后求功心切,罔顾台湾利益与国际处境,才将侦查结果透露媒体?是否故意无视于证据,执意对无辜之人滥行羁押、起诉、与上诉,导致有明显枉法滥权?实在有详予探究及了解的必要。
来源:中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