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内政部”拟将警政四阶以下警员年功俸最高级提升至新台币525元。“铨叙部”报告提出两项疑虑,包括会增加台当局财政负担以及恐引发其他人员要求比照。
据报道,“铨叙部”3日在“考试院”会中报告关于“立法委员”段宜康等人提案及“内政部”拟修正“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22条附表警察人员俸表的相关情形。
“铨叙部”指出,2007年“立法院”审查警察人员俸表修正草案时,即有多数“立法委员”主张一次提高到位,经“立法院”召开党团协商采折衷方案,先提高至新台币500元,并附带决议,未来2年财政允许再作合理调高。
“铨叙部”说,提高警正四阶以下各阶人员年功俸最高级至新台币525元,对适度增加现职所得及退休所得,确有帮助,但可能也会产生一些疑虑,首先是相对增加台当局财政负担。
报告指出,警正四阶以下各阶的年功俸如提高一级至新台币525元,全台警察、消防及海岸巡防机关现叙相关官阶人员考绩晋级结果,据“内政部”估算资料,将增加现职待遇经费,前3年分别为新台币6.8亿元、7.2亿元及7.4亿元。
“铨叙部”说,提高后办理退休者,预估第一年所需增加支给旧制退休金及优惠存款利息经费约需新台币1340万元,第2年起每年约需新台币1800万元。现职人员俸级提高影响其退休所得,有关台当局编列预算支给旧制退休金经费、由退抚基金负担的新制退休金及公教人员保险负担的养老给付经费也将增加。
此外,“铨叙部”说,调整部分人员俸级恐引致其他人员要求比照。现行警察人员俸表,警正二阶以下各阶的年功俸级数,均高于一般公务人员相当职等的俸级2至11级,如再调高级数,将使彼此差距扩大。且警察人员因工作性质特殊,除基本薪俸外,尚有警勤加给,每月整体待遇优于同等级的公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