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妇联会案要战要和,今将揭晓。然而,令人质疑的是,倘若台当局真握有确切证据,能证明妇联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资产系不当取得,大可依“不当党产条例”处理,何必与其讨价还价?又岂能以资产要挟做交换?无怪乎外界抨击,“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党产会”假借转型正义之名,强行夺取民间资产,明摆着就是想要妇联会的钱。
台湾妇联会身为民间团体,却坐拥庞大资产,台当局若对其财产来源有疑问,理应透过严谨的法律程序做调查,提出铁证让妇联会与外界都能信服。但在相关调查报告完整出炉前,党产会岂能先以一纸行政命令,逼迫妇联会吐钱就范,难道签署行政契约后,真相就一概不追究?
妇联会资产若经法律认证确为不当取得,那根本一毛钱都不该留下,民进党当局满口强调转型正义,若只是让外界看到所谓的正义,仅是当作政治斗争的手段,清算过去与国民党关系密切的人与组织,那就将“党产会”换个名称,改为清算斗争委员会算了。
何况,民进党当局要推转型正义也应功过并陈,不能完全不提妇联会过去在1950~60年代,筹资的目的在照顾孤儿遗眷,近30年来转型为社福组织,照顾弱势,以补功能的不足。妇联会的成立,有其历史背景及意义,一概抹黑,完全忽视其对社会长久的贡献,有欠公允。没人反对推动转型正义,但打从民进党挟“立法院”席次优势,不顾“在野党”反对,在争议声中强行表决通过“不当党产条例”,并成立“不当党产委员会”,形同创造新威权。
“不当党产条例”“立法”完成后,包括有罪推定、有违权力分立原则等再遭外界诟病,并质疑有违“法”违“宪”之虞。不禁让人想问,用新威权来扫除旧威权时代的产物,怎能算是正义?这对于长年来追求转型正义的民进党而言,无异是最大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