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力推下通过的“不当党产条例”与“促转条例”,引发社会争议。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副所长李念祖指出其中违“宪”问题甚多,且威权气息浓厚;台北市前法规会主委叶庆元也指出“党产会”的作为有多处违反正当法律程序。
台湾中华人权协会23日举办“转型正义的宪法思维学术研讨会”,李念祖表示,很少有法律像“不当党产条例”与“促转条例”同时存在那么多违“宪”问题,且“威权气息浓厚”,是走回头路的“立法”,并带有强烈的“复仇意识”,希望未来能透过司法程序有所匡正或阻挡。
李念祖指出,这“两部法律”有“个案立法”问题,“立法权”僭越审判权,所有看的人都知道它在针对某政党;另外“执政党”取得“立法权”,用来对付最大的对手“在野党”,违反政党平等原则,即台湾地区“宪法”第七条“不分党派一律平等”。
李念祖也提到,“不当党产条例”里何谓“不当”?什么叫“违反政党本质”?民进党是否已“违反政党本质”,以悖于民主法治的办法对付其它政党?
此外,如果此法是要让特定对象除了一小部份以外所有财产都充公,即是“抄家”,李念祖提出,如果不犯罪,会不会被抄家?可是“条例”里已先认定特定对象违“法”,等同审判完结,只剩强制执行,违反“法官保留原则”,因为强制处分发生剥夺自由权利的措施时,须经司法认定审判。
李念祖也提到,“促转条例”中的“清除威权象征”也有严重违反言论自由之虞。如若有人走在公共场合,戴上纪念蒋介石的徽章,按条例该被“移除”;有人说认为两蒋对台湾有贡献,也可能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