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党法”于2017年11月10日在台“立法院”三读通过,条文中指出,政党若连续4年未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连续4年未推荐候选人参与公职人员选举,将可废止其备案。不过,“此法”也冲击到在台湾超过上百个的小党,目前包括“台湾平民民主党”跟 “台湾机车党”都向台“内政部”发函要求准予解散,表达对“政党法”的抗议。
台湾“东森新闻网”报道, “立法院”去年11月10日三读修正通过“政党法”,明文规范政党运作规则,除要求已备案成立政党,须一年内完成法人登记;每四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不得连续四年未推荐候选人参选公职,否则可废止备案外,每年五月还须经会计师签核申报前一年度决算表,让不少小党如临大敌,面临生存保卫战。
台湾平民民主党将成为第一个解散的小党;过去长期关注机车骑士权益的台湾机车党也以“财务困窘,党务难以继续推动为由”,决议解散。上周四“内政部”正式函令各政党“政党法”新制规范后,机车党随即于隔天回函,报请“内政部”准予解散,党主席董建一就坦言,“政党法”对小党来说,要贯彻实在有极大困难。
董建一指出,民进党强推“政党法”,“立法”过程却没有征询小党意见,“政党法”通过后,给小党徒增营运成本和压力,却毫无任何支持或协助,限制小党参政发声机会。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台湾目前有335个政党,很多资料没有更新,有些政党更成为诈骗空壳,“政党法”可以改正这些乱象,若仅要宣扬理念,成立政治团体会比较合适,并思考小党退场的“落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