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李彦秀(中)、副书记长蒋万安(右)、“立委”王育敏(左)12日召开记者会。(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立法机构10日三读通过“劳基法”修正案,增订第32条之1“加班换补休”条款,挨轰是霸王条款。台当局“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11日称该条文是国民党提出,经朝野同意后通过,国民党团12日召开记者会反呛,称造谣、抹黑,要求道歉;该条款最初提案人、国民党“立委”蒋万安更怒批,民进党将其提案版本修恶后通过,皆有录音录像,“敢做要敢当!”
据报道,“劳基法”第32条之1明定,加班费可依加班时数换成补休,补休期限由劳雇双方协商;补休期限届期或契约终止未补休的时数,依延长工时或休息日工作日当天的工资计算标准发给工资,内容引发外界质疑替资方大开后门。
蒋万安说,他上会期就提案将“加班换补休”法制化,重点内容有三:一、落实给付加班费;二、例外经劳工同意得换补休,补休时数须依照加班费率加成计算;三、年度终了或契约终止,未休完时数须换回加班费发给劳工,相关内容获得劳团和学者专家的支持。
他表示,在朝野协商时,民进党团和“劳动部”根本没采纳他的提案版本,反而加码提出将实质造成“为资方规避给付加班费”的修正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