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党产遭冻结的中国国民党为解决财务短缺问题,决定重启党公职募款责任额制度(分摊金制度),10日在中常会中通过修正草案,新制中,党主席仍维持每年1千万元(新台币,下同)责任额,调降中常委、“立委”等党公职募款责任额为50和30万元,也确定纳入“停权”罚则,行管会粗估新制上路可年收约1.6亿元。
据中评社报道,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前年11月参考民进党推动“党公职人员募款责任额实施办法”,将全党党公职分26类,要求分级为党募款。洪秀柱当时订下的责任额为党主席每年责任额1千万元,副主席合计1千万元,“直辖市长”200万元,中常委、县市长100万元,区域“立委”50万元等,当时粗估每年可进帐约2.2亿元。
但因洪秀柱版党公职募款责任额制度并未放入罚则,造成整体缴交情况不理想。吴敦义上台后,研议重启募款责任额制度,组发会着手调整细节,规划纳入罚则,修正草案在昨天下午的中常会中通过。
新制责任额标准最高与最低对象与金额均未改变,分别是主席每年1千万元,乡镇市民代表会副主席每人每年2万元。至于副主席募款责任额,则由原本所有副主席共分1千万元总额,改为每人每年2百万元。
新制收取指标的中常委,也由原本每人每年的100万元降为50万元;党籍“立委”募款责任额则统一为每人每年30万元,县市长从100万元降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