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就被搜索约谈一案赴北检按铃申告。(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网”
新党发言人王炳忠等人日前遭检警以违反所谓的“台湾安全法”的证人身份搜索、问话,引发不少质疑声浪。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5日举办“如何落实刑事诉讼程序之公平正义与人权保障”听证会。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提出废“台湾安全法”的建议、国民党“立委”吴志扬则提案,要求证人被搜索时可以有律师在场,不过,台当局“法务部次长”蔡碧仲认为,王炳忠是证人而非被告,本来就不需律师辩护,他还反问,王炳忠等人最后被无保请回,为何外界一再以为检方要把王炳忠由证人转被告?
听证会中,不少律师及“立委”指出,疑检察官长久以来利用“刑事诉讼法”的漏洞,先是以证人身份约谈,之后再转被告,应该要修“法”;高金素梅也指出,检调搜索王炳忠就是根据“调度司法警察条例”,这是一部在1945年、戒严时期界定的法律,解严后这个“法”应该要偕同戒严“相关法令”一起废除。
另外,赖士葆则提案,应该直接废“台湾安全法”,毕竟台湾地区“刑法”已有内乱外患罪即可;同时,他与吴志扬也提修“法”,要求证人被搜索时可有律师在场,改善王炳忠案的情况。
不过蔡碧仲直言,“法务部”并不赞成证人在可以让律师在场陪同,因为证人不是被告,本来就不需要辩护,台湾已有“证人保护法”,对证人的保护非常充分。他也反问,即使王炳忠直播了整个过程,但他既没被暴力胁迫,也没有被转列被告,最后还无保请回,“为何外界还一再以为我们是要把他变成被告?”
至于检警大动作搜索王炳忠等人,蔡碧仲表示,王炳忠当下有抗拒,且若提早24小时通知对方要搜索,“检调机关到他的住所是还能搜到什么?”同时,他也反对废除“台湾安全法”与“调度司法警察条例”。
“法务部”也在书面报告中表示,一旦赋予辩护人在侦查中的搜索、扣押在场权,将使辩护人在第一时间得以检视、观察搜索的重点,使辩护人得以预测检察官下一步的侦查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