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继2016年7月25日通过“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后,2017年12月5日再通过“促进转型正义条例”。根据条文,台“行政院”底下将设置“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规划开放政治档案、清除威权象征,平复威权时期司法不法等任务。国民党主席吴敦义6日表示,国民党除了会声请“释宪”外,也要敬告英文与民进党,打着转型正义的旗帜,并不能转移施政不力的事实,台湾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希望民进党不要执意为所欲为。
根据条文,“行政院”下设置“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由“行政院长”提名9人,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之,同一政党人数不得超过3人,目的为推动“开放政治档案”、“清除威权象征及保存不义遗址”、“平复司法不法、还原历史真相并促进社会和解”及“处理不当党产”等4大任务,2年内须就上述任务,向“行政院长”提出完整调查报告,未完成得延长,完成任务后解散。
条文规定,称威权统治时期,是指1945年8月15日起至1992年11月6日止之时期。政党指依“人民团体法”设立登记,并接受政党补助的政党。称附随组织,指现在或曾经独立存在而由特定政党控制其人事、财务或业务经营的营利或非营利性法人、团体或机构。
“条例”明定,为确立自由民主宪政秩序,否定威权统治合法性及记取侵害人权事件历史教训,出现于公共建筑或场所纪念或缅怀威权统治者的象征,应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此外,威权统治时期,统治者大规模侵害人权事件的发生地应保存或重建,并规划为历史遗址。
吴敦义发表三点声明如下:
一、对于转型正义相关合适的“立法”国民党不反对,也支持过去曾遭司法、行政等不公平对待的人民平反及回复名誉,但是,转型正义的时间应该扩及日据时期,范围也必须纳入原住民族、慰安妇及金马地区等;应该在时间及范围上合理放宽,但民进党却明显反对,刻意只针对光复后国民党“执政”时期,令人遗憾。
二、“促转条例”赋予行政机关拥有指挥宪警的司法调查权,而且“促转会”的组成,完全由“执政者”全权提名、掌控,恐明显违反台湾地区“宪法”,破坏五权分立的宪法精神,而且侵犯人权。
三、政党及其所谓的附随组织所持有之政治档案必须主动通报“促转会”,而且可以全部收归公有,这更是侵夺人民团体的合法财产权,违反民主法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