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9月21日报道 针对“8·15”全台大停电案,台湾桃园地检署21日指出,经调查没有犯罪嫌疑或应负刑责之人,“依法予以签结”。
今年8月15日,台湾电力公司桃园大潭发电厂因“中油”公司天然气供气压力下降,导致6部机组跳机,造成全台大面积停电,桃园地检署指派多位检察官等对该案进行侦办。
检方表示,检察官多次赴大潭电厂现场勘验、约谈相关人员,调查停电是否有人为故意、涉犯台“公务员废弛职务酿成灾害罪”等罪之嫌。
检方指出,调查发现,“中油”公司未将控制模式改为“现场控制”,仍处于原有“远程控制模式”中;巨路公司更换电源供应器过程中,电力丧失18秒,待电力回复后,控制器即自动重启,但电动阀却依原始设定转为“关闭”,导致天然气供应中断,引发后端用户台电公司无法正常供电,造成全台多处大停电。
对于当时电力丧失18秒的原因,检方指出,经检视当日不断电系统的电压、电流状况正常,其他控制器也正常运作,应可排除电源供应异常因素;且更换后的电源供应器均正常运作至今,因此不排除是游姓工程师在处理备用电源脱离复联模块过程中,造成电力丧失。
但检方表示,经过调查,没有犯罪嫌疑或应负刑责之人,“8·15”全台大停电“依法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