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工商时报》文章指出,在台湾“立法院朝野”政党之间以及社会各界引发争议,甚至对立冲突的“前瞻基础建设计划第一期特别预算案”,先是上周在“立法院”院会未经报告、询答的法定流程,就透过表决宣告径付委员会进行审议。而负责主审本案的“财政委员会”,也如法炮制的于19日在议事人员宣读完预算案案由后,就由审查会主席通过点名表决方式,宣告将前瞻特别预算案包裹通过送出委员会。下一步则是等待透过院会交付“朝野”协商,预计在8月召开的第三次临时会将可望完成三读立法程序。
文章表示,检视立法院针对此一前瞻建设特别预算案的处理过程,不只院会未曾援正常程序让“行政院长”上台报告,以及进行询答。等到交付委员会审查,按法理“立法委员”自应就特别预算案的具体内容进行实质审查,但结果却只是由议事人员把案由宣读一遍,召集委员就忙不迭地经由点名表决,随即宣告已完成审查,将全案送回“立法院会”,另行安排时间进行“朝野”协商。
依照法规,包括法案的修订与行政部门提出的预算案,先是要在院会进行一读,然后视法案的性质交付专业的各“委员会”进行逐条审议;在完成委员会的审议后,才又交回院会进行二、三读的程序。准此,不论是审议一般法律案或预算案,它不只是“立法委员”的法定职责,而且必须经过专业委员会的审议及院会的三读程序。如依此法定流程来看,“立法院”院会未经听取“行政院长”林全报告及对前瞻建设预算案的必要性和妥适性,让委员与“阁揆”进行询答就直接付委,虽说并非没有前例,但“立法委员”应可算是有失职守。
而更离谱的,尤在于院会草率的径行表决交付委员会审查后,负责主审的“财政委员会”竟对此一规模超过千亿的特别预算案,既未逐项计划、逐笔经费的进行审议,委员甚至连预算书的内容都尚未过目,就以点名表决的方式宣告送回院会进行“朝野”协商。我们固然知道包括院会及委员会,实行如此离谱的付委与审议程序,是源于“朝野立委”间焦土抗争之下的变通对策。但依法论法,“财政委员会委员”身负审议把关之责,却完全未就特别预算案的实质内容进行任何的讨论,就把皮球丢回给“朝野”协商。如此的舍公开审议而不为,却要寄望于“朝野”之间的密室协商,则“财政委员会”不只是有亏职守,根本就是把自己的法定职权自宫。
在处理前瞻建设特别预算案时,主导的“执政党”籍“立委”不惜自废武功,玩忽职守,让“立法院”不只成为“行政院的立法局”,更准确的说,已经把“立法院”矮化为“民进党的立法局”。但有意思的是,在本次“立院”临时会同时进行的,针对矿业法的修法审议,由于主管部会“经济部”所研拟的“矿业法修正草案”,尚未经“行政院”院会定案,自然也尚未送请“立法院”审议,然“经济委员会”就已进行审议“立法委员”主动提案的矿业法修正案。对此,召集委员高志鹏还霸气的表示,过去“立法院”被视为“行政院的立法局”,但“立委”本来就拥有法案的提案权,因此“经济部”版本的修正草案来不及送达“立院”并案审查,当即遭“立委”批评是“行政怠惰”。
检视台湾“立院”本次临时会对前瞻计划预算案与“矿业法”审议所引发的诸多争议,撇开“朝野”角力的政治算计,令人对“立法委员”有关法案与预算案审查时的职权行使,所呈现过与不及的样态,不止难以苟同,更令人忧心这只是台湾法制全面崩坏的冰山一角。正如工总白皮书所言,当前政治盘算凌驾理性对话,撕裂的社会将会浇熄企业的投资热情。是则台湾的下一步,又将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