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明年起月退休金改为每月发给,退休公教人员若要离台,需要向所属机关报备以配合台当局每月查验,否则恐面临月退休金停发。
对此,不管是现职或退休教师,昨天都很生气,痛批“民进党当局把公教人员当假释犯”、“现在是戒严了吗”,他们反对这项新规定!
新党青年军侯汉廷,前几天在个人脸书贴一封网友爆料,某学校发出一份通知给退休老师,因为月退休金从半年领改为月领,每月1日入账,退休老师若要离台必须事先报备,并提供离台行程或相关证明,返台后也要主动与学校联系,否则月退休金暂时停发。
“离台要申报?不申报就停发退休金?戒严时期都不至于如此!”侯汉廷气愤的说,不论人民去哪里,都没有提供行程或证明的义务,讲难听点,“我要去红灯区,不想提供证明不行吗?”、“难道要拿保险套来当证明?”
“把退休老师当成假释犯,才会要求要定期向主管机关报到。”台湾教师工会总联合会理事长张旭政说,退休老师离台还要向学校报备,这简直跟假释犯的待遇一样,让老师觉得“相当不舒服”。
今年二月甫从高雄中路小学退休的老师刘亚平说,任何人进离台门,入出境管理局都可以查得到,实在不解为何退休老师离台还要事先报备?他认为,“民进党把军公教当贼”。
台湾“教育部”人事处科长吕易芝表示,退休公务人员自2003年起、退休教育人员自2007年起,就订有离台查验机制,每次退休金发放前,发放机关都会跟退休人员联络,确定人在台湾后,退休金才会入账。
吕易芝指出,以前月退休金每半年发放一次时,公教人员离台,台当局每3个月查验一次,即使联络不上,但当时可能不是入账时间,所以不会立即停发月退休金;现在改为每月查验后,退休公教人员如果离台未事先报备,发放机关又联络不上当事人,当月退休金就会暂停入账,等之后联络上再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