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门条款”修正重点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 台“金管会主委”离职后转任银行董事长有望了!据悉,台“铨叙部”正检讨修改“公务员服务法”,拟大幅放宽“旋转门条款”限制,不但“3+5”年限放宽为“2+3”,范围限缩仅管制职位较高的政务官或采购等特殊人员,解除大多数公务员管制;另增设弹性审查机制,为受管制公务员离职后就业开一扇门,有利台当局向企业界举才。
台“铨叙部”已完成“公务员服务法”修正草案,6月函请各机关表示意见。据了解,依据刚出炉的草案,14条之1所谓的“旋转门条款”,在时间限制朝向放宽。
现行规定公务人员离职后3年内,不得担任与离职前5年内职务直接相关工作,外界反映管制太长,草案拟缩短为离职后2年内,不得担任与离职前3年内职务直接相关工作,亦即将“3+5”大幅缩短为“2+3”。
另不得担任工作内涵也进行调整,包括营利事业董监事、经理或相当职务、执行业务股东或顾问等相当职务;另新增台当局投资财团法人及私立学校都纳入旋转门限制。
不过,多年来外界反映“旋转门条款”太严苛,台“行政院”改组很难从企业界揽才,因为企业人士进公部门任职1~2年后就受“旋转门条款”管制回不去,因此企业界人才对进入公部门十分却步。为了合理管制,“铨叙部”这次开一条路,让受管制人员“有路可走”。
知情官员说,未来职务禁止将作某种程度放宽,仿国外做法,由“铨叙部”设立审查机制,政务官等公职人员提出申请,只要证明在职期间没有对离职后欲转任营利事业、财团法人进行业务利益输送,“铨叙部”就会放行,非像现在铁板一块。
也就是说,“金管会主委”卸职后有机会转任银行、证券、保险公司董事长或理监事,经长也有机会担任台湾“工研院”董事长。
官员称,未来“职务禁止”进一步松绑,不再针对所有公务人员,“旋转门条款”仅针对需申报财产的公务员,且会列举出职务较高政务官、法官,或担任采购等特殊人员才需被管制,其余公务员离职后就业将解除管制,让年改后公务员离职赴民间就业更容易。
“铨叙部”官员表示,未来审查会针对在职期间与转任机关业务往来频繁就不能转任。例如“金管会主委”与转任银行有无利益关系,金检有无特别护航等,或经长赴财团法人任职是否对经济发展有更大帮助就不需限制,凡走过必留下痕迹。企业界人士不必担心进入公部门后回不去,公务员离职后有更大就业空间,希望人尽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