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例一休”7月1日开罚,中小企业或大难临头。(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蔡英文表姐、台湾“劳动部长”林美珠22日邀“6都”的劳工局长开会,会中达成“劳基法”母法不修改的共识外,也决定7月1日检查期开始,针对有申诉争议、高风险的行业,如上班时数较长的客运、安保或工作环境有高危险性的行业进行劳检,若违法即开罚。
对于有争议性的部分,“劳动部”将在4月透过解释函的方式,来解释相关疑问。7月开始如有单位受罚,将进行滚动式的探讨改善。至于中小、微型企业是否从7月起开罚,将视4~6月这段期间,针对企业主所提的意见进行检讨、修正,如无异议,将同时适用,反之,会再检讨修正。
林美珠昨日邀集“6都”劳工局长开会,外界寄予厚望,希望能够得到“能解疑惑”的结果。最后却是林美珠“听得多,答案给得少”,唯一肯定的答案是“劳动部”将在4月统一函释县市政府的询问。
在将近2个小时的会议过程中,“6都”劳工局长陈述、反应地方有关“一例一休”窒碍难行的施行细节,例如:劳方关心休假日可以加班,但补休又该如何计算?企业规模不同,性质不同,如何一体适用等?
由于台北市长柯文哲曾经为了“一例一休”纷扰,向当局开炮,因此,台北市劳动局长赖香伶昨日的态度,也受到瞩目。赖香伶说,为厘清法规,台北市府6度去函当局,盼寻求解释,不过没有下文,尽管施行细则日前公布,但仍有部分没有讲清楚。
赖香伶举例,若有一位劳工在表定休息日出勤加班,工作2小时后请假离开工作岗位,劳工请病假则依法可获2小时全薪,以及剩下6小时半薪。若改请事假,劳工可获2小时全薪,剩下6小时无工资。若是以特休请假,劳工则可获8小时全薪。因不同假别会出现不同给薪状态、工时计算方式,衍生雇主与劳工权益问题。
对于赖香伶的疑问,例如休息日出勤或请假、特休递延等问题,林美珠仅回覆将以函示处理,但需要一点时间,至于84条之1适用的职业,则会以指引方向办理。
新北、桃园和台南市也表示,期盼针对不同产业性质,台当局能有弹性处理空间,否则,企业规模不同,性质不同,若要一体适用恐怕窒碍难行。
台中市政府劳工局黄荷婷说,包括休息日请假问题、特休是否可递延到下年度等,当务之急是分阶段、有步骤性地,协助中小企业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