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台湾 >> 岛内政经  >> 正文
新闻

国民党11县市议会党团反日本核灾食品入台

www.taihainet.com 2016-11-16 07:31 来源: 中新网

  中国台湾网11月15日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桃园市议会国民党团14日提案修改《食品安全卫生自治条例》,明文禁止日本核灾食品在桃园贩卖;另高雄市、台中市、新北市、台南市、新竹市、彰化、云林、苗栗、台东、嘉义市等10县市议会的国民党党团也将提案。新北市议长蒋根煌表示,台当局必须遵循民意,绝对不能开放日本核灾食品入台。

  台湾桃园市议会国民党团表示,严格杜绝“核灾地区生产制造食品”进入桃园,并要求立即修订现有的《桃园市食品添加物管理自治条例》,将“核灾区生产、制造食品”列入控管,补强现有法令,并祭出搁置食管科全科3114.2万元新台币预算为手段,防堵台当局强渡关山。桃园市卫生局长蔡紫君说,若台当局决定开放,将逐批查验、严格把关,“日本不能上市的食品,台湾当然不应该输入”。

  台中市议会国民党议会党团有21位议员联署提案,后续送交议会做成正式决议。党团书记长杨正中说,民众食品安全不容政治出卖,照顾台中市民健康国民党团责无旁贷,将禁止输入核灾食品纳入台中市自治条例才是实际作为,台当局说的风险评估与配套措施都是一场空。

  台中市政府表示,针对国民党市议员联署要求市府研议自治条例,以因应台当局可能开放日本东北部分县市农产品到台湾,市府表示尊重并将进行相关研议。

  云林县议会共14议员提案联署,将制订自治条例禁止核灾区食品在云林县内各卖场上架销售,尤其严禁流入学校营养午餐。

  台南市议会国民党团14日也大动作将日本食品丢在地上表达不满,且决定透过议员联署提案,在《食品安全卫生自治条例》增订法条来抵制。另外,高雄市、新竹市、苗栗县议会国民党团15日也将提案禁止。

  新北市议长蒋根煌指出,台当局必须遵循民意,绝对不能开放日本核灾食品入台,如果台当局无法把关,新北市议会将号召跨党派议员,提案修正自治条例,严拒核灾食品在新北市贩卖。

  屏东县议会国民党团书记长王志丰表示,近日将召集党内议员针对此事开会讨论,同时听听其他人意见,才会决定是否提案。台东县议员林琮翰也表示,近日将提案修改自治条例。

  亲民党基隆市议员14日要求市长林右昌对于是否拒绝日本核灾食品表态,林右昌表示,自己目前是不同意日本福岛等5县市食品输台,民众食品安全最重要。

更多内容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台海网官方微信(taihai101)

  • 台海网微信

  • 厦门微公益

  • 海峡导报微信

  • 厦门第一时间

相关新闻

  • “反核不反核灾食品” 媚日蔡当局骑虎难下
  • 台海网11月16日讯 蔡当局准备放宽日本核灾地区食品输入台湾,并试图以紧急召开“公听会”的方式强行闯关,此举引发岛内民众与在野阵营的强烈反弹。一直将“反核”奉为“神主牌”的民进党,执政后却忙着引入日本的核辐射食品,这种“反核不反核灾食品”的神逻辑,让岛内舆论瞠目结舌...
  • 名嘴称蔡英文急于解禁核灾食品是为了效忠“日本”
  • 台湾名嘴黄智贤撰文讽刺“殖民地吃日本核食是本份”。她表示,民进党忠爱日本,是全方位的,无可挑剔。他们矢志打造的,是一个殖民地2.0的台湾。(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11月14日讯 蔡当局拟解禁日本核灾食品一事引发台湾各地民众抗议,而在解禁消息传出...
  • 张志军会见中国国民党前主席吴伯雄
  • 中国台湾网11月14日讯 14日,中共中央台办主任张志军在武汉会见了前来参加“湖北·武汉台湾周”活动的中国国民党前主席吴伯雄,双方就两岸关系等问题进行了交谈。(完)
  • 蓝营谈核灾食品:请蔡英文做表率 自己吃让民众检验
  •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胡文琦。(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中国台湾网11月14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针对蔡当局力拼日本核灾地区食品解禁,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胡文琦13日批评,民进党当局对于日本福岛核灾辐射食品输台的细节,完全不敢说清楚讲明白,却用尽各种手...
  • 台湾民众亲历核灾食品公听会:官员高傲答非所问
  • 中国台湾网11月14日讯 蔡当局为力推“日本核灾食品输台案”,要求3天举办10场公听会。13日,公听会分别在桃园、新北、台中、台北举行,延续了12日的混乱场面,在各县市引爆冲突,台北甚至出现流血打架场面。一位参与公听会的台湾民众投书台湾《中国时报》表示,13日上午...

关于台海网 - 导报广告价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算举报电话:0592-968801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4) 闽ICP备07001623号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版权声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导报(台海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免责声明:台海网转载自网络的文章和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内容仅供参考。
如我们使用了您的作品(包括文章和图片),请作者与本网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网,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