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冻结永丰、台湾银行、暂停兑领9张支票共4亿68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款项,国民党分别向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行政诉讼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声请停止执行案认为,党产会相关行政处分违反明确性原则,也和“党产条例”第九条第四项规定不符,其合法性有疑义,今裁定在行政诉讼案确定前,应停止执行冻结账户等处分;此案可抗告。
据报道,国民党银行资金遭党产会冻结,造成要借钱发党工薪水,案经国民党紧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并要求停止执行“行政院”党产处理委员会冻结国民党银行账户的行政处分;北高行审理后,合议庭认为“党产会”处分不合法,在国民党与“党产会”的行政诉讼确定前,给党工薪水的永丰银行等账户不能冻结。
今年9月20日“党产会”发函,将国民党9张台银支票4.6亿元资金,及永丰银行账户冻结,造成近800位党工9、10月的薪资发不出来,国民党中央因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要求停止执行“党产会”冻结国民党银行账户资金的行政处分,以及相关行政诉讼。
北高行合议庭就停止执行处分审理后,在今日上午作成裁定,在本案行政争讼紎结确定前,党产会冻结国民党9张台银及永丰银行账户资金的处分,都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