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柱。(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9月5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所谓的“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今(5日)召开第一次“委员”会议,媒体提问:国民党欲支付党工退休金等费用,可否动用党产?“主委”顾立雄称,依第九条第一项,不能将已被推定不当取得的财产支付上述开销。国民党主席洪秀柱下午抨击,条文中明订“履行法定义务”不在此限,民进党自己订的恶法还违反,实在欺人太甚。
媒体询问:办法中规定,依法可动支的费用包含人事费等,国民党工的退休金是否包含在内?顾立雄称,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为支付职雇员薪资或受托管理人报酬、日常水电、电话费、书报费等所需开销,虽属政党及其附随组织的必要开支,但“委员会”认为这部分要由合法取得支出,也就是党费、政治献金、政党补助费等,除此之外,不能将已被推定“不当取得”的财产支付上述开销。
洪秀柱表示,“党产条例”第九条条文明定,推定为不当取得的财产,自条例公布日起禁止处分,但若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或有其他正当理由,不在此限。洪秀柱怒批,“党产会”自己订的恶法还违反,“比恶法更恶”,难道一切由顾立雄说了算?有这样鸭霸(闽南语,即“霸道”)的“委员会”吗?“太不像话了嘛!”她也酸顾立雄“现在怎么说就怎么说,他是天皇老子,到时候一定会有人反弹的”。
国民党文传会主委周志伟表示,就算不谈正当理由的定义,条文中明订“履行法定义务”不在此限,意即不管这笔钱是不是不当财产,国民党就是可以用这笔钱去付党工退休金。顾立雄却仅针对“正当理由”、完全不讨论“法定义务”。这个“委员会”就是政党立场说了算的“党产处理委员会”。
周志伟说,由于今天只是第一次会议,国民党尚未收到任何公文书,未来收到公文后,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应有的行政诉讼作为。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今天也决议,10月7日将召开第一场听证会,将认定台湾“中央投资公司”与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洪秀柱说,现在尚未接到通知,“中投”和欣裕台应该会有所因应。(中国台湾网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