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台湾 >> 岛内政经  >> 正文
新闻

台"特侦组"因办过陈水扁要废除?国民党:这是因人设事

www.taihainet.com 2016-08-13 09:33 来源: 台海网

  “特侦组”过去查过不少大案,目前面临存废危机。(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台海网8月13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或将成为历史,“法务部”10日表示,会综合考虑、审慎处理废除“特侦组”一事。对此,民进党“立委”张宏陆认为,这是“司法”改革的第一步;国民党团书记长林德福不满指出,不能因为“特侦组”办过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就废除,“这是因人设事!”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10日受访表示,他在上个会期质询时曾提到废除“特侦组”一事,当时台“法务部”曾书面答复,为解决“特侦组”的组织争议,“法务部”经审慎研议,建请“立法院”修正“组织法”第63条1规定促成“特侦组”退场,以解决检察组织迭床架屋情形,使刑事诉讼程序运回归常轨。未来经由各地检察署追诉犯罪的质量强化,以及上级审的法律审查功能等配套措施,将能有效重建民众对检察官的信赖。

  蔡易余说,这将是“司法”改革第一步,废除“特侦组”的修法将在下会期处理,最快10月份就能通过。

  对此,张宏陆表示完全赞成,“特侦组”以往有选择性及特定性,办案还带有政治性,造成外界疑虑;加上岛内的检察体系本来就能侦办各种案件,不需要再设“特侦组”,废除该单位也是“司法”改革的第一步。

  不过,林德福认为,民进党不能因为“特侦组”办过陈水扁的案子就废掉,根本是“因人设事”,难道民进党以后打算要为所欲为?他强调,“特侦组”不能废除,不然将来谁来办高官?

  针对此议题,台“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法务部长”邱太三只是答复“立委”质询时提出“特侦组”存废的分析,没有具体表明未来走向,目前仍在综合考虑、审慎处理中。

上一页 1 2下一页

更多内容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台海网官方微信(taihai101)

  • 台海网微信

  • 厦门微公益

  • 海峡导报微信

  • 厦门第一时间

相关新闻

  • 参选国民党主席? 郝龙斌:只关心2018县市长选举
  • 郝龙斌。(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台海网8月13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国民党副主席郝龙斌受全美台湾同乡联谊会邀请赴美演讲,但因前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吴敦义也同样受邀,引发明年党主席选举“吴、郝结盟”揣测。郝龙斌今天(11日)表示,知道外界很关切明年国民...
  • 国民党副主席詹启贤:国民党虽落难但不会宣布破产
  • 台海网8月13日讯 据中国台湾网报道,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副主席詹启贤12日表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通过,国民党以平常心面对,若现金遭冻结,会在适当时机发动募款,国民党已经落难,但不会宣布破产。   蔡英文办公室已公布“政党及其...
  • 党产议题发酵 国民党持三大疑点质问林全
  • 台海网8月13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中国国民党文化传播委员会主委周志伟12日针对党产议题三问台“行政院长”林全,质疑民进党籍“立委”顾立雄政治色彩鲜明,担任“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主委,是否能公正独立行使职权。   周志伟“三问”林全说,“行政院”新闻稿...
  • 顾立雄称要约谈国民党历任党主席 遭批“好大官威”
  •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主委”顾立雄受访表示,他上任首要目标是“党产归零”。(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台海网8月13日讯 接任“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主委”的顾立雄还未上台时就放话表示,未来要与国民党主席洪秀柱谈谈,且不排除约谈历任国民党主席,遭网友批“好大的官威...
  • 清算国民党林全再补刀:“不当党产”不能支薪
  • 林全再砍国民党一刀:“不当党产”不能用来支薪。(图片来源网络)   台海网8月13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长”林全11日上午宣布,“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即日起生效。他警告国民党,“党工权益”并非规避条例适用的尚方宝剑,条例施行后支用...

关于台海网 - 导报广告价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算举报电话:0592-968801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4) 闽ICP备07001623号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版权声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导报(台海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免责声明:台海网转载自网络的文章和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内容仅供参考。
如我们使用了您的作品(包括文章和图片),请作者与本网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网,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