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6日讯 前“立法院”秘书长林锡山被控贪污收受回扣近新台币4000万元,案件目前由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法官认为林锡山仍有羁押必要,裁定延押禁见2个月。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林锡山主导“立法院”多起电脑软硬体设备招标案,被控从2012年到2015年收受网远科技负责人李保承3950万元回扣。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依违背职务收贿、洗钱等罪嫌起诉林锡山、李保承与前秘书室科长陈亮吟等13人。
林锡山年初遭羁押禁见至今,案件移审法院后,法官5月3日裁定继续羁押。法院开庭时,林锡山坦承涉及不违背职务收贿、财产来源不明罪,但否认洗钱。
羁押期限2日届满,合议庭认为,据证据及同案被告说法,林锡山涉犯重罪、犯嫌重大,且政商关系良好、有相当资力,自承手边常有5000万元到7000万元现金,有逃亡之虞;且和同案被告有从属关系,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裁定延长羁押禁见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