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5月20日讯 37岁黄姓男子昨天下午在“总统府”前自焚,送医急救尚未脱离险境。警方表示,这次自焚案件无政治动机,纯粹不满友人与母亲的官司获不起诉,认为司法不公才会引火自焚。而历年来,台湾民众在“总统府”前自焚的案例,时而有之。
纯粹为司法不公——“总统府”前,自焚!
黄姓男子因不满母亲与友人的官司获新北地检署不起诉处分,下午4时42分先在228公园以汽油淋湿身体后,再步行前往凯达格兰大道、重庆南路口,这时“宪兵”发觉有异状虽然吹哨制止,但男子持剪刀挥舞、大声斥喝“让他死”后,以打火机点火自焚。
宪警见状虽然立刻持灭火器扑灭黄男身上火势,但仍造成全身80%二度烧烫伤,救护人员紧急送往台大医院急救,目前黄男仍在加护病房进行气切治疗,未脱离险境。
中正警第一分局介寿派出所长蔡汉政表示,警方曾在4月27日协助黄男、陈姓母亲递陈情书,母子当天也曾前往“总统府”陈情,晚间警方开车将两人送回树林住处时,才得知黄男曾因精神问题就诊,但目前未确认是否领有精神障碍疾病手册,无法确定是否有精神疾病。
蔡汉政表示,黄男的陈姓母亲与友人曾因纠纷一状告上法院,获检方不起诉处分后又反告友人诬告、伪证,但对方仍获不起诉处分,认为新北地检署有失公允,所以藉自焚明志。
另外,警方调查这名男子无前科纪录,也强调这次的自焚“完全没有政治动机”,纯属因黄男认为司法不公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