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2月6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去年喧腾一时的陈震远论文审稿造假案,“科技部学术伦理审议委员”已作出裁决,“科技部”发布新闻稿指出,由于屏东教育大学前副教授陈震远已遭停权10年处分;陈震远胞弟陈震武,发表论文自我抄袭属实,并涉他案论文审查造假及所提计划违反学术伦理,处以停权10年并追回3件计划的研究主持费,费用“科技部”尚在统计,未来10年不得申请“科技部”相关计划。
至于前“教育部长”蒋伟宁,经查证虽未有自我抄袭的事实,但因与陈震武共同发表的著作,未善尽督导之责,处以停权1年,未来一年不得申请“科技部”相关计划。
“科技部”表示,“科技部”就相关事件检讨并修订学术伦理相关规范,另依“科技部”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及审议要点规定,对于违反学术伦理的处分结果,均函知当事人及其任职机构,并要求当事人任职机构提出说明及检讨改进。
蒋伟宁对此回应表示,目前还不清楚状况,必须先看到具体内容才能够进一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