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薛洋整理报道)已于今年1月保外就医的陈水扁涉及多项官司,其中有的三审定谳,有的还在缠讼中。
已定谳的案子:
龙潭购地案:被判11年徒刑,并科1.5亿元(新台币,下同)罚金,此外其“卸任总统”礼遇全数删除。涉及洗钱部分,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金300万元。
元大并复华案:被判10年,并科罚金1亿元,禠夺公权8年。
陈敏薰人事案:被判8年,并科罚金500万元,涉嫌洗钱的部分昨天才被起诉。
上述案件,陈水扁决定被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科罚金2.5亿元。
仍在打官司的案子:
公务机要费案:一审被判无期,二审被判20年,更一审获无罪,目前属于更二审阶段。
国泰并世华案:一审无罪,二审被判10年,并处罚金1.5亿元,目前属于更一审阶段。
教唆伪证罪案:一审被判2个月,二审获无罪,目前属于更一审阶段。
这些正在进行中的官司,未来即使判处陈水扁有罪,但考虑到其“身体状况”以及政治局势,他重新入狱的可能性应该是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