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月23日讯 据《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公平交易法》修正案,这次大幅修法,将联合、垄断等限制竞争行为的罚则,从现行最高开罚2500万元(新台币,下同),提高到最高可开罚1亿元;若情节重大者,则不受1亿元罚则限制,可处业者整年度营业额的1/10。
过去公平会屡屡踢爆厂商有联合行为,如超商咖啡、鲜奶同时期涨价等;但因为多数案件遭法院判定无直接证据,往往无法开罚。这次修法则新增“合意联合行为”条文,未来法院可依据市场状况、商品或服务特性、成本及利润考量、事业行为等经济合理性相关依据,来判断是否为合意联合行为。
为了杜绝不肖厂商联合抬价恶行,修正案也大幅提高对联合行为的罚锾额度,将所有罚缓“翻倍”,从现行5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缓,提高到1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限期未改正者,则可再开罚2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罚缓,而裁处权5年后消灭。
若是情节重大者,公平会更可以业者上一个会计年度总营业额的1/10作为罚锾金额。
“立法院”昨日行使公平交易委员会副主委、委员以及“中选会”主委、副主委、委员的人事同意权。公平会副主委被提名人邱永和、委员被提名人颜廷栋、张宏浩、魏杏芳人;“中选会”主委刘义周、副主委陈文生,委员刘嘉薇、张琼玲等被提名人,8人均获过半出席立委的同意票数,人事案如期全数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