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阿18日讯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陈以信昨日投书媒体表示,近来民进党两位前发言人陈其迈与黄帝颖接连公开诬指,马英九当年汇款支助马唯中在美念书的学杂费涉嫌逃漏赠与税。然而陈黄所言不仅错误解读法律规定,更容易造成台湾诸多留学生家长不必要担忧,怀疑自己是否也涉嫌逃漏税,显然绿营打马打到不顾家长恐慌,实在不应该,也着实令人气愤。
陈以信认为,近年来台湾学生留学海外日益增加,目前留学美国约2.1万人,英国1.6万人,日本与澳洲各7千多人,海外总计6万多人。笔者去年才完成英国博士学业返台工作,对英国留学花费相当了解。事实上以留学英国念博硕士学位为例,一年学费加上房租与生活费,至少要150万(新台币,下同),花到200万以上更不在少数。其中除极少数是自己贷款外,绝大多数学生都是靠台湾父母汇款支付留学生活开销。
1999年到2004年间马唯中在美国留学,马英九夫妇六年间曾分十次汇款,共计500多万台币,以负担马唯中的学费、房租与生活费。其实与绝大多数台湾留学生家长比较起来,马家所资助子女留学的钱,只能提供相当简约的生活型态。然而今天绿营竟诬指马为此逃漏赠与税,如果此种说法为真,那么全台6万多户留学生家长,很可能都涉嫌逃漏税,面临被“国税局”罚款可能,如此怎能不叫社会产生恐慌?
事实上,“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0条第1项第4款规定:“扶养义务人为受扶养人支付之生活费、教育费及医药费,不计入赠与总额”。依同法第24条规定,扶养人也不需检附收据提前申报生活费、学费,藉以免除赠与税。换言之,父母资助子女的学费与生活费,在税法上是不必申报的。绿营是藉曲解法律,刻意污衊马英九。然而马与绝大多数留学生家长都一样,每年为海外留学子女所支付的学费与生活费,并不用担心有逃漏赠与税嫌疑。
至于陈其迈还提出高雄国税局问答,指出“结购外汇至子女国外帐户,供就学基金,为何遭课赠与税处罚?”但高雄国税局立即于1月17日发出新闻稿澄清,指出本案系因当事人虽主张汇款是“子女就学基金”,但该局查证结果并非如此,而是另作国外购置财产等其他用途,因此不能算入生活费与教育费当中。
陈以信指出,绿营两位前发言人指控马英九逃漏税之事,从头到尾就是“乌龙爆料”,就算他们不愿意对马公开致歉,至少也应该负起政治人物的社会责任,向众多留学生家长道歉,别让他们镇日怀疑自己会否被国税局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