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月10日讯 据台湾卡优新闻网报道,房产业者仲介民众买卖不动产,但收取的“报酬”却引发争议。“内政部”拟将房仲报酬由现行成交价6%,改为按房价分级计算,但遭仲介全联会偕同“立委”力阻而遭搁置,去年底预定再讨论不动产委托销售契约书范本,又遭全联会找来“立委”要求延期会议。“消基会”9日呼吁民意代表收手,勿成为忽视民众需求的“利委”。
根据“内政部”订定的“不动产经纪业报酬计收标准”,规定房仲业者收取报酬总额,不得超过成交价的6%,但施行15年来,“6%”却成为“固定比例”,失去了原本由双方自由议价的初衷。因此“内政部”于2012年2、3月间邀请相关单位召开研商会议,大多数意见均希望修正为按成交金额比例逐级累退计收,但仲介全联会向“立委”陈情,导致修正案遭到搁置至今。
为解决房仲业斡旋金交易纠纷,“内政部”自2011年起开始研订“不动产委托购买定型化契约”草案,历经数十次会商终于通过,而“行政院消保处”为求买卖双方契约一致,也建议“内政部”针对现行“不动产委托销售契约书范本”一并修订。但去年12月9日召开第8次会议时,全联会又因反对新版本中规定专任委托仅得收取服务报酬1/2、一般委托1/3的“违约之处理”,再找2位“立委”要求会议延期。
“消基会房屋委员会”委员林旺根解释,全台平均房价约为1500万元,但城乡差距价差非常高,如果按照现行成交价6%计算报酬,就会造成高、低房价区不公平,而按房价分级计算才能真正保护消费者权益,达到“支付合理报酬”的目的,但全联会却找“立委”阻挡修正,“内政部”也因而屈从,让人非常震惊。
“消基会”董事长陆云更大骂,部分民意代表“太可恶”,忽视小老百姓买卖不动产,却要支付不合理报酬给房仲业者的困扰,实在是“好大的官威”!呼吁“立委”尽快“松手”,不要变“利委”,也希望“监察院”能发挥督促行政机关的功能,让不动产法规顺利修正、趋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