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0月9日讯 据联合报报道,作家冯光远去年在部落格或媒体批评金溥聪,还指金靠着与马英九的“特殊性关系”介入非职掌事项;金自诉冯诽谤及公然侮辱。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冯就可受公评之事适当评论,用词虽尖酸刻薄,但只是形容马金彼此信任度,并非影射性倾向关系,属言论自由,昨天判冯无罪。
金溥聪方面与律师商量后决定上诉。金的友人表示,判决结果令人不解,公开骂人“男妓”、“贱货”都不构成公然侮辱,等于默许言论自由无限上纲成人身攻击,对台湾民主发展是很不好的示范。
法官指出,冯光远以“特殊性关系”形容金溥聪与马英九的关系,根据双方在法庭攻防陈述,彼此都理解是指金与马之间存在一种“特殊关系”;根据文章脉络观察,冯是强调两人纵使因对方值得信赖而交情密切。
至于冯光远使用“贱货”、“男妓”、“混账王八蛋”、“媒体败类”、“蠢材”及“人渣”等字眼,虽尖酸讽刺,但都是针对具体事件的指摘,并不是抽象性谩骂,与公然侮辱构成要件不符,且应就整体文章观察这些用语,不能切割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