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方法院今天表示,无足够证据与理由,显示市议长黄景泰会逃亡,因此驳回检方的声请羁押,合议庭裁定以新台币120万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基隆市议会议长黄景泰今天清晨6时,被裁定交保,黄景泰的亲弟弟将现金送达,为他办理交保手续。
基隆地方法院代理发言人陈志祥表示,检察官声押理由认为,黄景泰触犯的是图利罪、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收受不正利益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并以有逃亡、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并附上通讯监察译文。
但合议庭认为,依照大法官议决释字第665号解释,虽触犯重罪,仍应要有相当的理由,认为黄景泰有逃亡、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但检察官没有具体举证黄景泰会逃亡。
合议庭认为,被告所涉犯各罪嫌,其余相关证人都已经讯毕,没有勾串证人或共犯之虞,所以不予以羁押,裁定交保、限制出境。
至于为何羁押庭在结束庭讯后,评议时间长达4小时?院方解释,这是因为法官审慎评估。
检方认为,以黄景泰的议长身分拥有的人脉与金脉,足以有逃亡的能力;且黄景泰的供词还需要查证厘清,恐与证人及其他被告,有串证之虞。基隆地检署表示,检察官已经当庭提出抗告。地院上午将把卷宗送交高等法院审理。(“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