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与2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媒体报导,富豪利用海外避税天堂,造成台湾税损高达3000亿元,“财政部长”张盛和虽然对该数字存疑,不过,他也感谢媒体使得民众重视这件事,为解决该项问题,他表示可以从修法以及加强查缉两方面来着手。
根据国际调查记者联盟ICIJ公布公布“境外离岸金融解密资料库”显示,台湾境外离岸公司负责人及主要客户有16745笔资料上榜,公司实体为181家,表列地址有1377笔资料,10年已让公库税收流失3000亿元(新台币,下同)。
“财政部”今日举行103年新春记者会,张盛和会中表示,有关富豪利用海外避税天堂,10年造成税收损失3000亿元的报导,“我们对这个数字存疑”。
不过,他强调,民众利用租税天堂,透过第三地设立公司的情况很普遍,为防堵这种情况,第一种办法就是修法,目前所得税修正草案财委会已经通过了,进入协商阶段,该项修法针对CFC海外控股公司以及PEM实际管理处所在台该如何认定,待该项法案通过后,“财政部”就更有法源可以认定。
除此之外,“财政部”还可以加强查缉。张盛和说,“财政部”可以税捐稽征法第12条之1实质课税原则来认定,若企业实际管理处所位于台湾、实际经济活动也在台湾,“财政部”当然可以实质查核,将请“国税局”加强查核。
“赋税署署长”吴自心进一步补充说明,有关3000亿元该项数字,是媒体假设过去10年上市公司实际汇回缴税比例仅3成,剩下的7成由于尚未分配,因此,在目前的税制下无课税的问题,且这7成是“永不汇回”,如此才会有每年300亿元的税收损失。
吴自心表示,实际上公司的股利政策有一定的规范,即使海外获利也会反映在财报上适度表达,我不敢说它会全部很正确的表达,但若照该媒体的假设,没有汇回的,就永远不会汇回,要该项永不汇回的假定存在才会有每年300亿元的税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