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月1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潜逃英国的前台“军事情报局”中尉叶玫预料明天遣返回台,移交一般司法机关审理,但仍依军人犯罪的“陆海空军刑法”处置。
叶玫在英国的友人于台北时间今晚6时左右,在脸书上发布讯息,指叶玫已经被带到机场即将遣返;对此,台“外交部发言人”高安不证实相关讯息,仅表示相关“部会”将会在适当时机说明。 2012年6月18日叶玫自台湾经泰国到英国,在机场申请“政治庇护”;同年6月29日经台“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检察署认为涉嫌“陆海空军刑法”第39条罪嫌,发布通缉在案;叶玫去年12月10日被英国移民署查获,羁押在英格兰东部贝德福市(Bedford)的移民遣送中心。 军方表示,叶玫所涉刑责为“陆海空军刑法”第39条“意图长期脱免职役而离去或不就职役者”,属一般逃亡罪,法定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叶玫逃亡后被发布通缉,依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已被停役;此外,军审法修法后,所有军审案件在13日全面移交一般司法机关审理,但“陆海空军刑法”仍然存在,只是审理机关不同。 由于叶玫先前在台中服役,案件移交后,续由台中地检署发布通缉,一旦返台也由地方检警人员逮捕、决定是否有羁押必要,权责都与军方无涉,“军法人员已没有角色”。 逃亡期间,叶玫曾透过媒体表达不后悔报考“军情局”,也不后悔离开台湾到英国,只因在“军情局”的处境沦落到无路可退,不得不离开,沦落异乡是不得已的选择。 媒体报道,叶玫指控同袍对她有敌意、疏离、并取笑她年龄大等言语攻击情况。 对此,“军情局”执行长陈荣明少将曾说明,叶玫确实年龄比较大,主观意识较强,但此事经过单位长官发现后,一再鼓励,并希望她多与同仁相处。 对于长官嫌她妆化太浓,控诉受到不平等的待遇等指控,陈荣明也说,叶玫任职期间,所受的工作要求,均与一般同仁是一致的,并无差别待遇。 |
资料图:“圣胡安”号潜艇 阿根廷海军17日说,一艘搭载40多人的阿海军潜艇失联48小时,已出动舰船和飞机搜寻。 阿海军说,“圣胡安”号常规潜艇执行例行任务,从南美大陆最南端附近的阿根廷乌斯怀亚市北上,返回位于马德普拉塔市的基地途中失去通信联络。这艘潜艇最后一次通信时间为15日上午,地点位于距离阿根廷瓦尔德斯半岛大约430公里的南大西洋海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