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2月16日讯 据新头壳newtalk新闻网报道,大统负责人高振利今(16)日被依混油案拘提到案后,彰化地方法院召开羁押庭,于庭讯半小时后,法官认定有事实可认定高振利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预防性羁押。
彰化地方法院今日上午依诈欺罪将高振利重判16年,并对大统长基公司罚款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先前高振利因大统长基橄榄油、葡萄籽油等多项食用油搀伪案,被彰化地院裁定以1200万元交保,但今日中午高振利按照保释条款抵达彰化派出所签到时,却无预警被台中地院法警当场戴上手铐,拘提回到彰化地方法院,让高振利感到十分错愕。
彰化地院庭长余仕明表示,高振利被认定犯罪成立,合议庭考虑被告年纪高达61岁,又被量处有期徒刑16年的重刑,所以认为其有逃亡动机,再加上依据检方提供的资料,发现被告近期有不正常交易,手中握有9千5百万的大笔现金,因此认定他有逃亡之虞,最后裁定羁押不禁见。
余仕明也透露,高振利等3人混充低价棉籽油贩卖油品,已经触犯了“刑法”商品虚伪标示罪、诈欺取财罪、以及“食品卫生管理法”伪、假冒以及添加未经许可添加物等罪名。
高振利的委任律师李进建表示,他的当事人被判处16年重刑,此刑度可能是法官认定有逃亡之虞的主因。李进建也替高振利澄清,强调高振利家人都在台湾,财产也都在岛内,其实没有逃亡的理由;但他也无奈表示,对于法官的决定,他们只能尊重。
此外,高振利的另一委任律师王昌鑫则表示,他认为法官所提的羁押要件不符,因此一定会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