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在书面报告中表示,“国会”组织形态是合议制,又是社会利益的汇聚焦点,共识的达成本来就是以协调、妥协与竞争为主,目的是在凸显政策背后的各种声音,以达成民主政治当中重要的“充分讨论”目的,相对于行政体系的科层结构,“国会”在本质上就不是崇尚效率的追求。
王金平进一步表示,“政府”推动法案无非是想要改变或修正现状,但任何变动不免都会影响冲击到既有的状态或既得利益者。因此,进行征询及搜集与法案内容有利害关系或关注议题的机构、团体或人员的意见,先行沟通就显得格外重要,越完整的沟通越能降低立法过程的冲突与日后执行上的困难,也更符合效益与效率。
王金平强调,最近“国会”发生很多议事上的纷扰,其实在在考验台湾民主的成熟度,台湾的民主能否经过理性思辨而进步到更高的层次,需要朝野共同的努力,处理“国会”争议不比处理街头抗争,民主着重沟通,尽力求取最大公约数的共识,是尊重少数的良策,在沟通中多数可以将少数的意见容纳进来,达成彼此都可以接受的结论;如果穷尽沟通说服,仍无法解决歧见,最后不得已诉诸表决,才能要求少数服从多数。
王金平认为,现在国民党掌有行政部门并为立法部门的多数党,为完全执政,在体制上,行政与立法虽是制衡关系,但是国民党身负完全执政之成败,因此需要行政与立法部门的从政同志共同分工合作;所以必须更强化党政平台的运作,透过党政平台政策形成前、中、后行政与立法部门都能紧密合作,让政策推动有效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