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行政院”表示,自由经济示范区将大幅进行人流、物流和金流等“法规”的松绑,并且提供土地和租税等配套措施,吸引岛内外资金;优先发展智能运筹、国际医疗、农业加值和产业合作等经济活动,加速岛内产业结构转型。
“行政院”指出,为了掌握时效,示范区会以现行桃园机场和五大商港的自由贸易港区、结合邻近园区作为优先推动的地点,等到特别法完成“立法”,就可以由“中央”或各地方申请设立。
“行政院”指出,“经建会”正在协调各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行动方案。预计在6月由“示范区专案小组”完成审议后纳入推动计划,在7月底之前陈报“行政院”核定,第一阶段自由经济示范区就可以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