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新头壳新闻网”报道,“法务部”21日晚间证实,曾勇夫在20日签署了该6名死刑犯的执行令,晚间6点30分,分别在台北、台中、台南、高雄4地,一口气枪决了这6名死囚。其中,只有陈金火完成器官捐赠。
这是曾勇夫在2010接任“法务部长”后,第3次执行死刑。第1次在上任“部长”的同年4月30日,枪决4名死刑犯,中断了台湾4年4个月未执行死刑的纪录。2011年3月4日,曾勇夫再度签准死刑执行令,枪决管钟演、王国华、钟德树、王志煌与庄天祝。昨天则一次枪决6名死囚。
“法务部”表示,这6名死囚,犯罪手段凶残、泯灭天良,凌虐杀害妇孺生命,有必要执行死刑。
6名遭枪决的死刑犯,其犯罪罪行包括:担任高中老师的曾思儒,潜入女同事住处强盗杀人;黄贤正则有杀人前科,出狱后又杀债主及女友友人;陈金火和广德强性侵杀害女保险员,还吃被害人人肉;戴德颖不满女友分手,乱刀砍死女友父亲,并重伤女友母亲;洪明聪则持汽油到妻子娘家纵火,造成洪的妻弟子女3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