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壹周刊报道“法务部长”曾勇夫曾经在南投县长李朝卿贪污案爆发前,和李朝卿密会,曾勇夫今(19) 日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自己绝对没有跟李朝卿密会,他并要求周刊要在在下一期以同版面刊登记者会内容,并对相关人等提出妨害名誉的告诉。
《壹周刊》报道指出,李朝卿被传讯当天,“检察总长”黄世铭赴南投地检署,就连曾勇夫也去南投,并于当日跟弊案嫌疑人李朝卿在艺术家白沧沂的草屯住所密会;曾勇夫还告诉李朝卿,“这件事很严重,你要好好处理!”
对此,民进党“立院”党团书记长蔡其昌上午则痛批,曾勇夫密会李朝卿如果属实,这将是司法界的大丑闻,而他也质疑,曾勇夫是否说了什么?泄漏了什么?
“法务部”在上午也发布新闻稿表示,曾勇夫9月30日参加矫正机关及新竹市政府合办之中秋节晚会花灯展,巧遇“政务委员”林政则,当时曾勇夫受林正则邀请至南投中兴新村省政资料馆参加2012年11月份员工自强月会,并发表“法务新政”专题演讲。该行程于10月初即已确认。
“法务部”表示,曾勇夫当日绝无与李朝卿见面,亦未前往白沧沂住所或天雕博物馆:当日白沧沂确实在上开演讲会场,曾勇夫也有跟他见面,但是曾勇夫演讲完毕后,并未前往其住处或天雕博物馆。
“法务部”强调,曾勇夫虽曾因参加公务活动与李朝卿见面,然二人并无任何私交,当日亦绝未与李朝卿在任何地方见面或交谈。
“法务部”表示,壹周刊在12月18日即已来电洽询当日行程,“法务部”也明确告知相关情况,但周刊仍执意为不实之报道,曾勇夫除了发表严正声明外,也将对报道者及报道所称提供资料者提出妨害名誉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