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民进党“立委”刘棹豪、林佳龙及民进党青年日前召开记者会,踢爆“青辅会”去年举办的“网络调查活动”、“愿景征文活动”得奖名单涉嫌造假。
陈以真在14日主动请求“廉政署”调查,由于该案“厂商可能涉犯背信、伪造文书等罪”,已遭移送北检。陈以真还强调,该案发生的时间并非在自己任内。
李允杰则发出以下四点声明(全文):
一、经过我跟“青辅会”承办相关标案的科长联络确认,这个摽案第一次投标日期是2011年1月11日-24日,第一次结果是流标。第二次投标日期是1月24日-31日,在2月10日开评选会议,这次由硕德国际股份公司得标,取得优先议价权。我是2011年2月9日上任,对于投标过程与评审名单完全没有参与。依照“采购法”规定“青辅会”与厂商在2月18日进行议价决标。换言之,该公司得标的过程,我毫无所悉。
二、有记者朋友问我:2月9日到18日为何没有处理?我上任后第二天得标的标案,法律上是完全遵照“采购法”的情况下,“政府机关”不能采取违法作为。关键是“采购法”对于不良厂商的黑名单无法溯及既往,这是制度上最需检讨的部分。这起事件凸显“采购法”的防弊漏洞,应立即检讨“修法”。
三、“青辅会”每年有数以百计的标案,我多次在主管会报要求“青辅会”同仁睁大眼睛,只要发现承包厂商有违规违法的事实,必须主动提交“工程会”列入黑名单或移送检调。我也曾经将疑似有违规事项的厂商主动移送政风室调查。这些在“青辅会”的会议纪录都有案可查。
四、对于这起厂商造假的事件,我坚决支持将这件弊案移送检调侦办,透过司法查清真相,揪出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