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9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任内自颁“采玉大勋章”,却因为贪污案遭判刑入狱,并被褫夺公权,马英九办公室日前传出有意追回,不过,经台“法务部”解释相关法令,如今“总统府”表示不会追回。
台当局“法务部”官员日前解释,按照台相关法令,纵使公职人员后来被褫夺公权,但过去任职期间的职务行为仍不失效力。因此,陈水扁当初基于当局领导人的职位而获得的“采玉大勋章”,不因卸任后遭判刑入狱褫夺公权,而影响拥有勋章的权利。
“总统府”秘书长杨进添今表示,由于“法务部”认为褫夺公权不影响获得勋章,马办尊重“法务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