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1日讯 台湾“陆委会主委”赖幸媛10日说,已替台商争取到更好、更有时效的保障;部分人士以“殖民地”形容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这是非常不正确也不妥当的”。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赖幸媛10日晚间率协商代表团前往“行政院”,报告“陈江会谈”成果。她在出席会后记者会时,作上述表示。
两岸两会第八次江陈会签署两岸投保协议,民进党主席苏贞昌9日声称“台商的地位还不如外商、港商”,并且指投保协议“完全是沦为次殖民地的待遇”。前“陆委会主委”、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吴钊燮批评表示,台湾在国际仲裁部分完全落空,简直当作殖民地。
对于相关言论,赖幸媛10日晚上回应说:“用殖民地来形容我们的投保协议,是非常不正确以及不妥当的说法”。她还说,此次陈江会成果丰硕,绝对不像外界所说的不好或者是空洞。
她说,仔细检视投保协议内容,比起大陆和其他国家签署的投保协定,政府在很多实质地方都争取到更好、更有时效保障;例如人身安全相关规范,一般不会纳入国际投保协定,“我们放入专款,以共识文件(规定)24小时通知家属,这个就是台商要的”。“我们做到了,他们说这是空洞的与殖民条款,我完全没有办法理解,因为这是落实面的东西,放在共识文件是比较好操作的。”
赖幸媛说,“而且P2P仲裁可选择双方合意的任何一个地方仲裁,这个已经是多么进步了,P2G刚刚也讲了,怎么会没有国际仲裁?”真正重要的是要能够落实,要能够执行。
赖幸媛说,“请问大陆跟所有国家签了投保协定,即使里面有国际仲裁,从来没有处理过一件,他们也不会去处理,但两岸之间关系太特殊,我们有那么多的台商利益在大陆,当然要保护我们台商利益,所以透过五种方式来协助P2G”,假如五种方式还不够的话,双方相关单位都会去落实承诺,双方政府透过公权力介入的机关协处会出来,她可以说是非常完整。
根据“陆委会”提供的书面补充,投保协议在条文体例、制定标准方面,与国际的双边投资协定大致符合,且替台商争取到比外商、港商更优惠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