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4日讯 (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林靖东)马英九副手吴敦义与“总统府秘书长”曾永权日前分别遭到台湾《壹周刊》报道指控,卷入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贪案,两人昨天上午分别委托律师到士林地方法院简易庭及台北地检署提出法律告诉。
吴敦义原先预定8月2日向法院提告,因台风过境,顺延一天,昨天上午委任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律师傅祖声到 《壹周刊》所在的地方管辖法院、士林地方法院简易庭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周刊全文刊登澄清函。
曾永权上午也委任律师,向台北地检署提出刑事告诉,控告《壹周刊》、电视名嘴陈东豪、黄光芹涉嫌妨害名誉。
对于“总统府”高层相继透过法律途径维护名誉,国民党“立委”罗淑蕾表示,支持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清白去告人,希望遏止恶质、没证据的爆料文化。
7月18日第582期《壹周刊》报道“林益世案延烧,蔡令怡急电吴门忠探内情,吴敦义大桩脚拿陈启祥新台币1000万元”,经吴敦义多次说明,委任律师去函要求周刊全文刊登澄清函皆未获回应,吴敦义因此委任律师提民事告诉。
至于曾永权,是遭《壹周刊》8月1日第584期报道与中钢公司脱硫渣工程承包厂商大地亮公司颇有渊源,曾永权要求周刊清澄同样未获回应,因此委任律师提出刑事妨害名誉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