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4日讯 在花莲参选失利的民进党“立委”候选人赖坤成,3日带着对手涉嫌向里长买票的事证,前往花莲县选举委员会,请花莲选委会应在最快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赖坤成今(4)日表示,花莲选委会将在下周一召开会议,他个人判断,花莲要进行补选了。
据今日新闻网报道,“立委”选举落败后,赖坤成自嘲,他已失业,没地方可去,还好他的同学主持的律师事务所,愿意收留他,就像收容流浪猫、流浪狗一样,简单地清理一间小办公室,让他“重操旧业”,继续做律师。
不过,赖坤成还是挂念花莲的选举,昨天在“立委”萧美琴、花莲县党部主委江淑君的陪同下,前往花莲选委会,前往花莲县选举委员会,请选委会在最快的时间内,依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20条规定,自公告当选人名单之日起30天内,向该管辖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赖坤成表示,他1月12日已把具体的相关事证送至花莲地方法院检察署,针对国民党“立委”候选人王廷升等人涉嫌违反“选罢法”的情事提出告发,但迄今却仍未看到地检署检察官有进一步的侦查动作。
赖坤成说,这次花莲县选举已构成组织性大规模贿选,情节已足以影响选举结果;况且在贿选的事证上,花莲市有多位国民党籍里长涉嫌买票,经检调侦讯发现涉有重嫌,并有里长已被谕令以20万元新台币交保候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