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0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立法院”昨天三读修正“国家安全局组织法”,明定“国安局”因情报或特勤工作需要,得设置必要的内部与驻外单位,或派员驻境外。“国安局”也将仿效美国中央情报局,设置“国家情报官”,并从现行三位中将特派员中,调动一人回台担任“情报长”。
“国安局长”蔡得胜说,为建立“国安局”特派员的专业升迁管道,将设置一、二、三级“国家情报官”,并由目前中将职缺的三位特派员中,检讨一位回台担任一级情报官,也就是“情报长”;从少将级研究委员及上校级专门委员的职缺中,检讨部分作为二、三级情报官,不会增加员额。这些情报官再依据专长,划分区域担任情报分析。
官员解释,设立“国家情报官”的目的,是让局内专长情报研析的官员,可以久任其职,不受一般军官必须在各种职务轮调的限制。另外,军职人员如果退伍,也有机会以文职情报官身分继续在局内服务,不致人才流失。
新版“国安局”组织法也清楚界定特勤中心保护对象的条件,将正副“总统”(含当选人)家属限定为“尊亲属外,同财共居的一亲等直系血亲”,因此子女若成家自行立户,除非经“总统”核定有其必要,否则将排除在维安保护对象之外。
至于让特勤维安工作法制化的“特勤条例”草案,朝野党团原先都已签字,但因日前有媒体质疑扩权,民进党团及无盟立刻撤签,胎死腹中。民进党团表示,会再征询外界意见。
“立委”张显耀表示,这些疑点先前早都解释过,民进党却因一则报导全盘变卦。张显耀也说,如果认为规定有人权问题,那现行特勤工作缺乏法源,岂不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