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台湾高等法院在“更一审”程序中对陈水扁夫妇“国务机要费”涉贪部分改判无罪。这一结果让陈水扁贪污“国务机要费”等犯罪行径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焦点。由于检方也决定再次提起上诉,因此扁家最终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还有待观察。
一件普通离婚官司引发的惊天弊案
2006年7月20日,深陷弊案危机的陈水扁又被国民党籍“立委”邱毅揭露贪腐新事证。邱毅向媒体出示总金额逾7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8张发票复印件,指这些发票被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用来虚报“国务机要费”,从而揭开扁家“国务机要费案”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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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舆论压力下,台湾审计部门对“机要费”进行审计,结果发现陈水扁2005年报销的“国务机要费”中,约77%无支出发票或发票不合格,涉及款项超过3600万元。审计部门以“疑似有不法情形”为由将全案移送台湾高检署侦办。8月23日,邱毅又揭露,陈水扁的“机要专员”陈镇慧每月都会领出200万元“机要费”,分配给扁的家人花费,并只要有发票便可全额报销。
在“国务机要费”贪腐案被揭发后,陈水扁及其办公室多次否认报假账,甚至还编出“机密外交”、“台独建国基金”等谎言,并申请“大法官释宪”等戏码,企图蒙混过关。但各位被陈水扁寄望作伪证的人士对此都退避三舍。直到9月5日,四面楚歌的陈水扁才首次承认曾以他人的单据及发票来报销“国务机要费”,但仍称自己没有涉嫌不法。
11月3日,台检方宣布结束对“机要费”贪腐案的侦查,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但因其身为台湾当局领导人、享有“刑事豁免权”而暂不予起诉;吴淑珍诈领1480多万元,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对她提出起诉。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等其他5名被告,分别依照贪污、伪造文书、伪证等罪嫌提出起诉、缓起诉。
需指出的是,该案件虽由邱毅揭发,但李慧芬在案件的查证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李慧芬原本定居澳大利亚,经常回台购物。而其堂姐李碧君是向吴淑珍提供发票的“贵妇团”成员之一,李慧芬的购物发票自然也成搜集目标。然而,后因李慧芬与其夫闹离婚,在财产分割时需要发票,但因发票早被冒领“国务机要费”,再也无法追回。因而又引发李氏姐妹之间的纷争。为防止事态扩大,甚至有人对李慧芬进行威胁,并将她说成精神病。这种做法更引发李慧芬的愤怒,因而将事情真相公布于天下,也使陈水扁侵吞“国务机要费”的证据更加完整。简言之,陈水扁贪污案的爆发其实也可说成是“一件普通离婚官司引发的惊天弊案”。
“恐龙法官”与民进党成各界检讨对象
2008年5月20日,陈水扁任职期满回归平民,其身上的“刑事豁免权”保护伞被收起,扁家成员、亲信纷纷被禁止出境或被收押,一些关系人也终于敢讲出当年被扁家敲竹杠的内幕。检方的办案更加顺畅。
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台检方于2008年11月11日决定对陈水扁申请羁押禁见。有知情人士爆料,当时“特侦组”为了给扁最后一点尊严,本想把门关起,让他直接上囚车而不用上手铐,却没想到扁为了在媒体前“作秀”,坚持要求戴上手铐,出门后又举起双手,以图用自己的“惨状”唤起支持者的同情,事后还反咬遭到法警殴打。扁的这一招虽然被民进党内的有心人士一再拿来作文章,称这是对扁“百般羞辱”,应给扁基本的“司法人权”,但普通民众还是认为大快人心。
扁被收押之后,并未认罪,反而以各种方式为自己鸣冤叫屈,一方面称自己被关是“政治迫害”,另一方面不停地写诗、著书立说等。
在被关一个月之后,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扁无保释放。这引起舆论哗然,各界对法官的批判声浪此起彼伏,而扁也犹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最后,陈水扁还是被再次收押,直至判刑确定转入监狱服刑再也没出过牢门。
2009年9月11日,扁所涉“国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洗钱案一审宣判。法官认定,扁犯有贪污、受贿、洗钱、伪造文书等罪名,被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两亿元新台币的罚金。但在2010年6月11日,扁家所涉“国务机要费”、洗钱等六大案被台湾高等法院二次宣判:扁被改判20年有期徒刑、吴淑珍20年有期徒刑。12月2日下午,扁正式被移送到台北监狱服刑,与另一名收容人同住一间面积约4平方米的舍房。扁也成为史上首位因贪污案被判入狱的卸任台湾当局领导人。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岛内多数民众认为判得太轻,检方也顺从民意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上诉。然而,最后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相关法官被骂成“恐龙法官”(意指“权大但反应迟钝”的法官),而民进党也成为各界检讨的对象。
陈水扁贪腐案再次搅动台湾社会
陈水扁之所以能由一审无期、二审20年,再到更一审无罪,既有其个人百般诡辩的“功劳”,更是其背后庞大的政治势力联手活动的结果。如此一来,反而给台湾带来了更深重的社会危机,也使本不平静的岛内政局增添新变数。
岛内有评论称改判彻底颠覆了司法公正。虽然法官在审案过程中难免会有“自由心证”的成分,但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规定明确的情况下,对案件性质的认定与最终的判决都不应有太大差别。然而,同样的事实、同样的证据、同样的法律,不同的法官为何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呢?甚至应了岛内一句嘲讽司法照顾特权的玩笑:“一审有罪,二审减半,三审猪脚面线(台湾风俗,人从牢中出来后常会吃“猪脚面线”以去悔气)”。扁案再次宣判后便有岛内舆论认定,个别法官是扁的“司法暗桩”;这是“政治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必然结果。如果连法官都染上蓝绿色彩,台湾司法又有何公平可言?
该案也将持续成为岛内政治斗争的引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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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民进党乃至整个绿营对于陈水扁的贪腐问题都有清楚的认识。特别是在2008年“大选”中,民进党参选人因受扁案波及而惨败,党内早有人要求与扁切割。然而,党主席蔡英文与其他“大老”、高层自身也与扁案关系说不清、讲不明,扁家也威胁民进党不能与扁切割,从而使这些人担心扁倒之后的自身安全,担心陈水扁还有其他尚未侦办的案件会引发更大的政治海啸,进而对民进党造成更大伤害。因此,民进党一直以所谓“司法人权”变相护扁。而那些与本案无关的绿营人士也担心,扁案继续发掘会进一步冲击“台独建国”,因而也不得不违心护扁。这样,一个简单的司法案件便被民进党乃至整个绿营人士操作成所谓“政治清算”、“政治迫害”,进而使扁案审理成为蓝绿之间的政治斗争。
此次改判的结果也将影响2012“大选”。
更一审宣判后,虽然两党高层的第一反应都较低调,但可预期在逐渐升温的“总统”、“立委”二合一选举中,扁案必将成为蓝绿攻防点。一是由于检方已着手再次上诉,届时,无论进展如何,即使国民党不出手,扁案也将成为舆论焦点,民进党的道德形象必将再次受到民众检验;二是由于有民调显示,高达56%的民众不接受这一判决结果,认同者则仅30%,基本也就是那些绿营的支持者,。
目前扁案的审理还会继续,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更二审的法官势必会更加慎重。但可断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党朝圣 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