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6日讯 据自由时报报道, 台当局已经确定要为军公教加薪3%,但一般受薪阶级却不见得能因此跟著调薪。为减轻受薪阶级负担,民进党“立委”高志鹏提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条文修正草案”,将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由现行的10万元提高至16万元(新台币,下同)。
高志鹏强调,马“政府”宣称军公教加薪就能带动民间企业调薪,但并不是每一家企业都能加薪,因此提高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是最好的方式,且当局也说税收够、有盈余,因此民进党团主张以此方式“让全民加薪!”“立法院”国民党团书记长谢国梁对此表示,尊重各个“立委”的提案,未来大家的意见可在委员会中讨论。
高志鹏表示,十年来物价涨幅已超过10%,薪资成长幅度远不及物价上涨的幅度,2010年实质平均薪资还低於1999年,民众薪资所得十三年来为负成长,受薪阶级生活水平愈来愈恶化。
高志鹏指出,现行税制下,薪资所得涓滴不漏需报税,每年如实报税的广大受薪阶级对整体税收贡献颇鉅,所得总额约有75%来自于薪资所得,所得税几乎成为薪资税,因此有必要提高薪资所得扣除额,对受薪阶级最低生活水平给予保障。
台湾现行“所得税法”第十七条条文规定,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每人每年以10万元为限,高志鹏提案修正提高为“以16万元为限”,目前此案正在连署中。
而军公教人员在1995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1年、2005年曾调薪3%,2006年年则调薪5%,2006年至今未调,直到今年再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