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3日讯 五个“直辖市”政府两周内就要上路。“行政院长”吴敦义做的第一件事,是要求秘书室和“内政部”着手研究“直辖市长”列席“行政院会”的问题。邀“直辖市长”继续列席院会,象征意义大过实质决策参与,“行政院”官员坦言,虽然五位市长没有议决权,但“行政院”却必须考虑“直辖市”的“参与”,为未来“中央”与地方的互动建立规则。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行政院”秘书室主任邱镇台直言,根据“行政院会议议事规则”,民选“直辖市”长并非“内阁”成员,并非法定出席人员;过去北高两市长列席,只是延续过去“阁揆”邀请官派省主席及“直辖市长”列席的作法。未来是否邀请他们继续列席,“全看院长个人决定”。
包括“行政院”和“内政部”都有意见认为,既然“直辖市长”已是民选,如今又有地方制度法,就应该回归制度,“直辖市长”和其它县市长一样毋须列席“行政院会”,“反正他们也不能参与议决”。
但负责征询“五都”市府意见的人,却带回完全不同的声音,有一名连任市长的幕僚反映,“行政院会”采表决方式议决的次数屈指可数,列席发言的影响力反而更重要,“像之前的公务员考绩法,台北市副市长李永萍不就表达了地方政府的立场吗?”从体制来看,地方政府与“行政院”的协调,已在研考会设有工作联系会报的平台。但“行政院”官员说,关键不在有没有沟通协调机制,而在“中央”和地方出发点不同,政策歧见是“先天问题”。
“内政部”民政司副司长林清淇以选前颇受瞩目的社会住宅方案为例说,台北市提的“小帝宝”方案不是不好,而是不符合中央的整体平衡考虑;双方喊话多时,自知可行性不高的北市府,其实从来不曾正式提案。林清淇从民众利益角度分析,若北市对社会住宅有不同主张,自可推出“市办方案”,和“中央”一较高下,给民众不同选择。而这种竞争关系,正是地方自治想追求的正面效益。
同样面对民意压力,“中央”施政有长远考虑的责任,地方政府却有立刻要看到成果的压力。林清淇说,就好像“中央”要改善污水下水道,地方政府却不见得愿意挖路惹民怨,做无法立竿见影的工程;又像建高速公路是全台性政策,每个区段的土地征收却必须委由地方执行;政策能不能达到最佳效益,端赖中央与地方的协调。
政策之外,还有人事。争了许多年的高阶警察任命权,从第一任民选台北市长陈水扁到台北县长周锡玮,都曾要求中央下放警察人事权;而台中市升格后,市长胡志强日前更直接“点名”属意局长人选,都凸显地方首长对警政人事权的掌握,越来越坚持。
但在地方制度法中,警政人事权采纳了专业主义的考虑,维持中央一条鞭式的警政体系。林清淇分析,从专业角度来看,高阶警官的升迁和调动,都有一定制度,不可能交由地方政府各自决定,“在这一点,警政署不可能放手!”但参与改制小组的政院官员也强调,除主计、政风、人事和警察外,每个“直辖市”政府的其余局处主管一律政务任用,给予市长最大的弹性用人空间,也将“中央”的介入降至最低。官员表示,这就是让“直辖市”长培植“自己的施政团队”,贯彻“自己的政策规划”。
对于外界揣测,是否地方与“中央”会因为本位主义,出现对立甚至对抗,一名卸任副市长私下说,当过家,就会知道选举支票要花多少成本才能兑现;有了执政和在野的不同经验,自会在竞争中找到平衡,“竞争应该是良性”,对地方建设来说,应该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