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3日讯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扁家洗钱案,陈水扁极力护子,称儿子陈致中从不知情政治献金的来源及用途,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清楚,相关款项的收支、使用,全由夫人吴淑珍一手掌控。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特侦组去年12月24日起诉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钱案,认为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在国泰并世华银行、元大并复华金2案中,以选举为由收受国泰金控董事长蔡宏图新台币4亿元、元大马家2.1亿元,涉嫌收贿;扁家成员陈幸妤、陈致中、黄睿靓等人,则涉嫌以海外银行等管道协助扁珍洗钱。
陈致中、黄睿靓上午传讯陈水扁出庭作证。陈水扁表示,他担任“元首”公务繁忙,与陈致中的私下互动非常有限,对于政治献金相关事项,他从来不会对子女提及,表示陈致中、陈幸妤对于蔡宏图等人的捐款,一概不知。
陈水扁也强调,陈幸妤先前对媒体“发飙”,指民进党天王谢长廷、苏贞昌也曾拿过扁募来的政治献金一事,应该只是在检察官大举搜索他家时,从旁听见他解释款项来源,之后才忍不住对外“说心声”,绝非在案件爆发前即知情。
陈水扁指出,2000、2004年他参选“总统”时,吴淑珍负责竞选募款的收支及使用,他从未过问珍掌管款项的确切来源、金额,珍也不会主动告诉他,包含他向蔡宏图募来的政治献金,也是交给珍全权处理。
至于吴淑珍在2006年6月间,指示将国泰世华保管室内钜款搬至元大马家,陈水扁则说自己是在同年11月因“国务费”案召开记者会后,吴淑珍才说出搬钱一事,整起事件他并未参与,也不了解详情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