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日讯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扁案,合议庭今天于庭中向扁家下最后通牒,若将海外巨款汇回,陈水扁交保的可能性很大,若汇不回,交保可能性将很小。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 高院合议庭下午开庭时,审判长邓振球表示,下周全案将言词辩论终结,届时陈水扁是否交保,合议庭目前仍未决定,但希望扁家在瑞士当地银行的2100万美元能汇到特侦组指定帐户。若款项汇回,陈水扁交保的可能性很大;若未汇回,交保可能性很小,并将影响量刑轻重。
陈水扁律师郑文龙反驳,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黄睿靓夫妻该签署的文件都签了,款项汇不回,并非陈水扁能控制,希望合议庭不要下一个被告不可能做到的条件。
他并说,当年拉法叶案的回扣至今尚未汇回,还提到台湾执行死刑影响欧洲免签证入境,与海外巨款无法汇回也有关,不能以此作为交保条件。审判长则说,“话已经讲得非常明白,怎么做你们自己决定”,指款项汇回与否仅是考量因素之一。
陈致中说,汇款事宜会与检方通力合作。他说,已配合检方签署所有相关文件,由特侦组转交瑞士检方;且昨天再与黄睿靓发函给瑞士当地银行理专,表明无需考量市场价格损益,要求在最快时间内将款项汇回,并非如一审法官认为的“口惠实不至”。
审判长多次提醒,钱汇回来很重要,还影响到量刑轻重,请陈致中密切与特侦组多联系,赶快去做。
吴淑珍则不满陈水扁羁押期限超过500天,是有史以来的纪录。她说,陈致中该签的都签了,问题出在特侦组与瑞士检方沟通问题,主控权不在扁家,“把我们催死也没用”、“也不能去银行把钱抢回来”,即使6月11日宣判前汇不回来,罪也不在扁家。
吴淑珍及陈致中律师则说,陈致中与黄睿靓已签署相关文件,经瑞士检方多次更正、往来,3月25日已完成最后签署,款项未汇回应是瑞士检方与特侦组双方联络问题,海外巨款汇回与否若要作为交保条件,应考虑责任归属。
检察官越方如则反击,特侦组积不积极,陈致中与律师应该最清楚,她过年前一再与陈致中连系,“我敢说我是最积极的”。她说,自己尽了120%的努力,似乎没有得到相同回应,特侦组绝对考量“国家”最大利益,希望款项尽快汇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