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泰银行副董事长李明贤因湮灭陈水扁家保管室进出资料而遭起诉。 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台海网12月25日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检方对陈水扁家弊案第四波起诉中,台湾国泰世华银行副董事长李明贤是唯一被依灭证罪起诉的。在陈水扁家国泰金库藏钱事迹败露之际,李明贤唯恐证据露馅,不仅指示金库职员销毁纪录,还藏匿文件企图脱身,但最后仍被职员的证词戳破。
200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后,陈水扁与吴淑珍为藏匿各方企业进贡的巨额捐款,相中了国泰银行总行的大型金库。吴淑珍找当时国泰金控副董事长蔡镇宇、国泰银行董事长李明贤陪同参观后,以兄嫂陈俊英名义租下D1金库,款项最多时曾超过13亿元(新台币,下同)。
陈水扁连任后因现金存量减少,改租较小的B3金库存放,但之后陈水扁家弊案频频被爆,陈水扁与吴淑珍担心金库藏钱遭外界发觉,于是找世贸联谊社副董事长杜丽萍协助,将剩下的7亿4000万元搬到元大马家地下室,再洗钱到外地。
直到前年3月19日吴淑珍因公务机要费案被起诉,当天陈俊英仍依吴淑珍指示到国泰世华银行保管室办理结清手续。而李明贤担心当时出租金库相关文件及进出纪录可能成为证据,竟指使不知情部属销毁保险室金库进出纪录,并交代不得对外透露,甚至一度把文件带回家中及友人住处藏匿。